违规新增资管计划规模,太平洋证券遭暂停资
记者
刘晨光
太平洋证券资管业务处罚落地。
1月17日晚,太平洋证券公告称,公司于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处分有关人员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实际上,去年年底,这家云南籍券商就收到了《关于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且彼时已经列出了相关处罚。
公告称,经查太平洋证券于年3月设立并管理的“太平洋证券宁静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期限匹配、估值方法上均不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不得新增规模,但太平洋证券仍违规新增该产品规模。
公告称,以上事实有相关协议、资金流水等证据证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天平洋证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3个月(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而新发行的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责令太平洋证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作出处分相关责任人员的决定,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分与问责,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云南证监局书面报告。
云南证监局指出,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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