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波动触发保险赔付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
来源:金融界保险频道
近日,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胶集团”)发布公告称,根据海胶集团与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太平洋财险海南分公司签订的《海胶集团年橡胶收入保险项目保险协议书》约定,年6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因价格波动触发保险赔付条件,经海胶集团与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查勘定损,确定此次赔付金额为54,,.6元,目前赔付款项已全部到账。
据了解,《海胶集团年橡胶收入保险项目保险协议书》以“天然橡胶树生产的天然橡胶干胶”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有效开割橡胶树万株左右。在保险期间内(年8月13日零时起至年8月12日24时止),天然橡胶树因遭受灾害直接导致天然橡胶树灭失、停割或休割期间的减产损失,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两家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明确,纳入可赔偿范围内的灾害有3种:风力10级(含)以上热带气旋及其引发的洪水、泥石流、滑坡或山崩,寒害、旱灾,病虫害。此外,在保险期间内的每一个自然日,当保险橡胶实际价格低于保险橡胶约定价格(元/吨)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需按照约定价格与实际价格相差的部分给予赔付。
据悉,实际价格=保险期间内保单约定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主力合约当日收盘价(元/公斤)。如遇节假日,实际价格约定为节假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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