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11年退保损失达七成太平洋人寿可打
保险客户退保往往损失巨大,甚至“血本无归”。来自西安的王先生曾给不满1岁的孩子买了一份太平洋人寿健康保险,连续缴了11年,保费共计元。当退保收到退款才发现,仅获退回元,损失达七成。这显然让王先生感到难以接受。
据华商报报道,年10月,王先生喜得贵子,想到要给孩子一份好的保障,便在年和妻子在太平洋人寿保险销售人员的建议下,给孩子购买了一款名为“金享人生寿险(分红型)”的综合险,其中包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每期保险金额合计为元左右。
然而,年12月,已经连交11期保费的王先生注意到保险合同,细看了一下,发现不对劲。王先生说:“从合同条款中看到,这份保险只有在孩子病重的时候才能理赔,并且还有一些是老年病。”
于是,王先生便联系了当时的保险销售人员。但是,经过多次沟通,这名保险销售人员却始终坚持表示在销售保险的时候有进行明确告知。
由于沟通未果,王先生想到了退保。于是在年12月22日,前往西安市尚德路太平洋大厦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办理退保业务。让王先生意想不到的是,他却只拿到元。想到缴费的11年来,从未从中收到任何分红返利,退保损失却达七成,王先生直言难以接受,感觉自己被忽悠了。
于是,记者电话联系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客服,客服表示,这份保险是一款终生的寿险和附加的重大疾病保险,在不改变保单的情况下,只要交够年限,就不用继续缴费。
针对王先生缴费11年却没收到任何分红返利的情况,客服解释道:“分红是分两种形式,第一种可以现金领钱,另一种为增额分红,每年增加到保额里。王先生购买的这款‘金享人生寿险’的分红模式,是属于第二种。”而针对为何王先生退保损失达七成,该客服表示,若投保期间要解除合同,保单内明确标明了现金价值表,即解除合同时投保人可领取的具体现金金额。经过计算,第11个保单年度末可领取的金额应为余元,若持有的年限够长,投保人在选择退款时,拿到的现金将可能会高于实际已交保费。
那么这份保险是不是意味着被保险人随时可因患病而获得理赔?客服答道,关于疾病险种,合同中也有明确表述,只有被保险人在出现如“心肌梗塞”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时才能获得理赔。
王先生认为,对保险的信任是以对方的诚信为基础,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充分尽到提醒和告知责任。而当时的保险销售人员涉嫌隐瞒保单实情,因此,他对退费金额非常不满。
对此,太平洋人寿保险客服表示将进行调查。“我们的保险和保单上明确显示了保险款项和赔付金额,如果王先生对退费金额不满,可拨打客服电话投诉,门店工作人员也会及时就理赔金额与王先生重新协商。”
小编认为客户应该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要买自己了解的产品,否则很容易出现损失。并且在销售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客观,例如双录对客户和经纪人、销售者来说是一种双重保护,客观上来说,客户应该对双录采取谨慎、严肃的态度。此外,也不要轻率做出退保行为,毕竟盲目承受退保损失实在有些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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