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所持1092股股份悉数被拍卖,
来源:资本邦
4月26日,资本邦了解到,太平洋(.SH)发布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太平洋证券称,近日,公司收到嘉裕投资转发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拍卖通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将全部进行司法拍卖
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5月26日10时至年5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嘉裕投资持有的太平洋证券7.44亿股股份,占太平洋证券总股本的10.92%。当前,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北京产权交易所 最终该笔股权拍卖起拍价定为.61亿元,保证金为3.4亿元,增价幅度为万元。
太平洋证券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嘉裕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7.4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若此次司法拍卖并过户成功,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华创证券享有优先受偿权
拍卖原因显示,因股权转让纠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以嘉裕投资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该笔股权纠纷最早可追溯到年11月份。彼时,华创阳安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创证券与嘉裕投资签署了相关协议。
其中,华创证券拟以5.50元/股的价格,以现金协议受让嘉裕投资持有的太平洋证券4亿股股份(占太平洋证券总股本的5.87%),交易总金额为22亿元。且在证券监管机构同意之日起,嘉裕投资将上述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予华创证券。
同时,二者约定,自证券监管机构同意之日起,嘉裕投资将其持有的太平洋证券剩余3.44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5%)及转让标的的表决权委托予华创证券。
此次交易后,华创证券将持有太平洋10.92%的表决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协议签署后,华创证券按协议约定向嘉裕投资支付了15亿元的保证金,嘉裕投资将持有的5.81亿股太平洋证券股份质押给华创证券。
不过随后于年6月3日,华创阳安再发公告称,鉴于交易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拟终止本次交易。
按照规定,原本倘若交易终止,嘉裕投资应按约定返还华创证券支付的保证金及利息,但嘉裕未能按协议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仅偿还万元。
因此,华创证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嘉裕投资资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同时于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京0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因嘉裕投资未按判决要求按期偿还华创证券保证金、利息等相关费用,华创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天眼查信息显示,截至年12月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嘉裕投资做出判决。嘉裕投资应当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偿付保证金15亿元及利息以及相应违约金,同时向华创证券支付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损失万元。
此外,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还表示,华创证券对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1亿股股份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判决第一至三项确定的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截至目前,太平洋证券尚未披露年年报。根据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太平洋证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年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0.90亿元至1.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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