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柳州市城镇职工住院附加保险投保理
柳州市城镇职工住院附加保险
柳州市城镇职工住院附加保险是柳州市的一项民生保障,在柳州市已运行多年,是职工基本医保的有效补充,在减轻参保职工住院费用负担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柳州市已于年11月17日恢复城镇职工住院附加保险办理,经招标,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承保。
Q
1.对投保人员有何要求?
A
已参加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为正常参保状态的参保人员均可投保(包含城镇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投保人没有投保年龄限制,不需要做健康告知。
Q
2.住院附加保险的保费是多少?保障时间多久?
A
保费是元/年,保险期限为一年。
Q
3.城镇职工住院附加保险保什么?
A
说明:
(1)自费金额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由个人全部承担的费用。
(2)被保险人初次投保住院附加保险,待遇的等待期为90天。等待期从初次缴纳住院附加保险费的当日开始计算。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住院附加保险不予支付。
(3)连续投保的,在保险期限结束前一个月内续缴下一年度保费,可连续享受保险待遇。逾期不续缴的,视为保险中断,中断后再办理续缴的,按首次投保对待。
(4)保险责任生效后,不退还当年保费。
Q
4.想要投保的人员,如何办理?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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