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贵州分公司被罚41万元

[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年2月21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贵金罚决字〔〕5号)显示,因个险渠道经营不审慎、内部管控薄弱;产品宣传销售存在误导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罚款41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第十二条。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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